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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对失职失责“上追二级”问责
2017-08-08 15:26:5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原来还只是问责到上一级责任人,现在追加问责到上二级责任人,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大家要引以为戒了。”3日,武夷山市国土局纪检组组长张文华拿着通报文件在全局党员干部大会上学习时说道。

今年5月初,武夷山市纪委“1+X”专项督查组发现武夷山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驾驶员刘斌,在“五一”期间多次擅自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并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后,刘斌被解除劳动合同,武夷山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倪跃军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夷山市住建局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崇惠因对分管的下属单位管理不严被廉政提醒谈话。紧接着,武夷山市纪委的通报文件就发送到了武夷山市各基层党组织。

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武夷山市纪委就着手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抓实党内问责工作,对失职失责“上追二级”问责。“通过这一举措,让《问责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此发挥问责利器的更大威力和锐度。”武夷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陈烈介绍说。

如今,在武夷山,已经把“上追二级”问责的做法渗透到监督执纪的各项工作中。

“目前,我们已收到‘1+X’专项督查各职能部门报送的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2条,并对转立案审查9起中的3起进行问责,对顶风违纪的2起 ‘上追二级’。”武夷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慧芳在全委机关业务工作分析会上这样汇报。

不仅如此,武夷山市纪委还聚焦审计的突出问题,将2016年7月以来针对51家单位开展的8次专项审计报告进行集中筛查,对从中发现的2起违纪行为“上追二级”问责责任人。

截至目前,武夷山市因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已有11人,其中被“上追二级”问责4人。“对失职失责‘上追二级’问责,倒逼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已经逐渐成为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好抓手。”武夷山市纪委书记涂桦忠高兴地说。 (李茜 谢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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