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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8-12-29 10:28:58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王俊杰  

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邱某、吴某、陈某敲诈勒索罪一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宣判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经查,被告人邱某自1994年起担任武夷山市五里村中洲小组组长,被告人陈某则长期担任该小组出纳,被告人吴某刑满释放后与邱某关系密切。利用邱某长期担任小组组长、陈某掌管小组财务、小组内亲友众多的优势,以已收归国有的土地原属中洲小组所有为由,强行向多名被害人索要“租金”。此外,多次唆使村民,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告示、加锁封门、阻挠施工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敲诈金额高达41.9万元。该犯罪集团将其敲诈勒索犯罪所得的部分钱款纳入村民小组账户,用于年终小组村民分红,以达到拉拢村民、为其进一步犯罪作掩护的目的,从而造成小组村民不敢反抗、区域内商户摊点不敢经营的恶劣社会影响。


该院依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定该犯罪集团为恶势力,依法惩处。(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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