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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检察院批捕当地首例污染环境案
2019-07-22 10:37:4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  

非法电镀并私设暗管排放超标污水,造成环境污染。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宋某某等三人。这是该院批捕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经审查,2017年10月1日,刘某(在逃)承租了一间位于武夷山市崩埂村的厂房,并先后雇佣了宋某某、邓某富(化名)、邓某春(化名)等三人,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未取得相应电镀及排污资质的情况下,由刘某的亲戚陈某负责每四天运送待加工电镀材料至厂房内,由宋某某负责镀铜、邓某富镀镍、邓某春镀锌,三人以计件的方式各获得每月4000—12000元不等的工资收入。宋某某等三人在明知电镀加工后所产生的废水会一定程度上污染环境,仍然通过私设暗管的方式将未经任何处理的电镀废水排放至外部环境,直至2019年6月5日被武夷山生态环境局查获。经抽样检测发现,三处采样点废水总硌、六价铬、铜等均严重超标。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王焕娟 黄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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