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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建设美丽乡村,让村民“挑大梁”
2020-07-15 10:11: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如何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高效进行?建宁县有招—— 

建设美丽乡村,让村民“挑大梁” 

东南网7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黄平柳 陈晓星)10日,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曲苑风荷项目建设进入尾声,工人们正在清理建筑垃圾。“栈道上的灯光安装好,整个工程就完工了。”高峰村党支部书记林长礼说。

这个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只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比一般施工提早了40天。如何做到?

去年以来,建宁县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小型涉农工程建设项目简化程序。采取业主采购材料、雇工的方式,加快进度、节省投资成本,让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挑大梁”。

高峰村是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每年建设项目繁多。数据显示,去年该村完成的建设项目28个,金额达2800万元。

以往村里的项目要开工建设,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通过镇里走招投标程序。但该程序烦琐,费时费力,容易导致整个项目工期延误。

2019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及省住建厅调研指导精神,建宁县制定了《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作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高峰村率先试验“1233”工作机制。

什么是“1233”机制?“1”是开好整治工作的一次工作会议,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只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继续开展实施;“2”是要成立整治工作两个小组,负责工程建设材料询价采购工作及项目施工质量、材料把关,施工工艺、工程量计量、投资进度的监督工作;两个“3”,一是要做实整治工程三项公开工作,另一个是做好在整治工作前、中、后阶段采取三方面监督。

村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一致认为“1233”机制可行,条件是“有专人监督,保质保量,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完成前期询议后,村两委成立了“1233”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整治项目质量监督、材料询价采购、工匠遴选等小组,请来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老村干部、村理事会成员等人担任各小组组长,全程参与。

“1233”机制首先用在高峰村的水上乐园项目建设中。“我们采取自主采购材料、雇工建设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林长礼说。项目全程公开,除了公开公示项目建设方案外,还及时公开材料询价采购、现场工程计量、整治项目财务、工程进展等情况。

和传统的建设方式相比,“1233”机制简化了招标程序,在项目方案及施工图完成后即可进入采购、施工,简化项目预算编制、财审、招投标等过程。相比传统招标,在各环节紧密衔接、不出现流标等情况下,采用“1233”机制可节省时间20天以上。

去年8月,水上乐园项目完工。该项目最后费用总计28.22万元,建设时间35天,比走招投标程序结余11.78万元,提前25天竣工。

此外,为确保整个项目的安全性,高峰村“1233”工作小组,除了在建设过程中要接受乡镇纪委部门的监督外,项目建成后,还要及时做好资料归档验收,做好“回头看”监督准备。

推行“1233”机制,不仅让项目做得又好又快,还节省了建设成本。与此同时,建宁县在此过程中培育出一批农村工匠、巧匠,做到村里事情村民办,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项目结束后,村里和工匠签订维保协议,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质保,解决了施工单位“人随项目走”的诟病。

高峰村村民杨秀棋就是其中一位工匠。村里发展旅游后,村民已把猪圈、旱厕等附属房拆除,但房前屋后乱搭建等问题依然明显。4月底,高峰村房前屋后专项整治项目开始施工。除了拆除乱搭建的建筑外,村里还统一为每家每户的院子砌上院墙。

以往,杨秀棋在村里难以找到工作,因此常年在外地务工。今年经过严格遴选,他成为房前屋后项目的泥水工。“在家门口就能有一份工作,还能参与到村里建设中,太幸福了。”杨秀棋一边砌墙一边笑着说。

今年45岁的聂仁忠是高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照顾母亲,聂仁忠无法外出打工。眼下,聂仁忠正在“房前屋后”项目建设中做小工,平均每天的工资能达到150元,既有了收入,又能学习技能。

目前,高峰村已经使用“1233”机制建成6个项目,预算投资230.3万元,实际投入173.96万元,合计节约56.34万元。

“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受益的还是村民。”林长礼告诉记者,村民成了项目建设的主人翁后,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更高了,也享受到了项目建设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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