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鸣喇叭噪音污染日趋严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安静、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禁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 禁鸣范围 城区东至高铁快速通道(不含快速通道)及城东路、西至百花路(含百花路)、南至安国大道(不含安国大道)、北至七马槽环岛;度假区东至安国大道(不含安国大道)、西至景区道路(不含景区道路)、南至上埔大桥(不含上埔大桥)、北至高尔夫路(含高尔夫路),大王峰路全段。 禁鸣时间 自2021年6月1日零时起,上述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机动车鸣喇叭。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依法使用报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