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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放“大招”
2017-12-05 10:30:3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奖补多元旅游产品开发

随着旅游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传统单一的旅游产品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不利于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南平市加大会议会展、文化创意、体育休闲、乡村体验、工业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并给予奖励支持。

《措施》提出,积极引导市外旅游企业到南平市举办大型会议和展示展销活动。市外企业在南平市举办大型会议,会议期间,在酒店消费金额达3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给予1.5万元奖励;在酒店消费金额达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给予2.5万元奖励;在酒店消费金额达100万元(含)及以上,给予3.5万元奖励。

倡导利用闲置厂房、设施和工业遗址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利用旧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历史街区、校园建筑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或特色村等存量房产改造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经营文化演艺、书画特色艺术品交易、非遗文化展示等文化旅游业态,且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旅游主营业务收入(含游客购物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全国相关机构在南平市举办商业化运作的体育休闲旅游活动,对每次活动参与人数超500人,且在南平市住宿设施或露营地过夜2晚以上,有卫视或国内知名网站录播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宣传促销奖补;对每次活动参与人数超1000人,且境外参与人数超过50人,并在南平市住宿设施或露营地过夜2晚以上,有卫视或国内知名网站录播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宣传促销奖补。

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引进公司化运作模式。对出台乡村旅游发展奖励政策,且有5个以上村、镇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县(市、区),获评当年给予当地旅游主管部门20万元的宣传促销经费补助。对成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村庄,成立公司运营,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引导各类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培育工业旅游新兴消费市场。鼓励各类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对被评为省级旅游观光工厂,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旅游主营业务收入(含游客购物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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