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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放“大招”
2017-12-05 10:30:3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为更好推进南平市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建设,扶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南平市政府放“大招了”。

《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今年10月17日起正式施行,南平市科学合理使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促进旅游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多元旅游产品开发、全力加强旅游宣传促销、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发力。

扶持涉旅企业做大做强

为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创建品牌,南平市对有成功开发经验的实力旅游企业到南平市投资旅游主题公园、旅游特色小镇、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的,在用地、用林等方面享受优先保障。支持武夷旅游集团等国有企业,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涉旅资产,进一步夯实和壮大资产规模,完成股份制改造,尽快上市。以提升旅游行业素质和旅游企业服务品质为目标,推动旅游企业创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并不断做大做强。

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市里“大手笔”奖励。对在主板上市成功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旅行社进入年度全国百强的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旅游企业从“规下”转“规上”,对新入统一年以上的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列入规上旅游企业统计,当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及以上,同比增长超15%的,或当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3亿元区间,同比增长超20%的,或当年营业收入在0.5亿元(含)-1亿元区间,同比增长超30%的,或当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区间,同比增长超3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4、3、2万元奖励。

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奖补多元旅游产品开发

随着旅游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传统单一的旅游产品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游客的旅游消费需求,不利于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南平市加大会议会展、文化创意、体育休闲、乡村体验、工业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并给予奖励支持。

《措施》提出,积极引导市外旅游企业到南平市举办大型会议和展示展销活动。市外企业在南平市举办大型会议,会议期间,在酒店消费金额达3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给予1.5万元奖励;在酒店消费金额达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给予2.5万元奖励;在酒店消费金额达100万元(含)及以上,给予3.5万元奖励。

倡导利用闲置厂房、设施和工业遗址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利用旧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历史街区、校园建筑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或特色村等存量房产改造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经营文化演艺、书画特色艺术品交易、非遗文化展示等文化旅游业态,且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旅游主营业务收入(含游客购物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全国相关机构在南平市举办商业化运作的体育休闲旅游活动,对每次活动参与人数超500人,且在南平市住宿设施或露营地过夜2晚以上,有卫视或国内知名网站录播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宣传促销奖补;对每次活动参与人数超1000人,且境外参与人数超过50人,并在南平市住宿设施或露营地过夜2晚以上,有卫视或国内知名网站录播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宣传促销奖补。

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引进公司化运作模式。对出台乡村旅游发展奖励政策,且有5个以上村、镇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县(市、区),获评当年给予当地旅游主管部门20万元的宣传促销经费补助。对成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村庄,成立公司运营,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引导各类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培育工业旅游新兴消费市场。鼓励各类工业企业积极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对被评为省级旅游观光工厂,年销售门票超10万张或旅游主营业务收入(含游客购物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长超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旅游宣传促销

特色的宣传是塑造活力品牌,有效提升旅游知名度的必要手段。

《措施》要求强化旅游品牌营销推广,培育知名旅游节庆品牌,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具有南平特色的旅游IP;引导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积极拓展客源市场,采用包车、包专列等方式“引客入闽北”。

“引客入闽北”的奖励包括累计奖和大宗奖,两项奖励不重复计算。累计奖是指对旅行社年地接或组织市外(南平市以外,包括境外)游客到南平市旅游,人数达1万人以上,游览2个县(市、区)各1个有销售门票的4A级及以上景区,且住宿1晚以上(含1晚)的,给予每人20元的宣传促销经费补助(自10001人起算)。

大宗奖针对组织省外游客到闽北境内旅游包专列,单趟人数达200人及以上,并在闽北境内的住宿设施至少住1晚的,奖励1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5万元。

鼓励旅游企业开发旅游新产品,参与举办旅游促销活动。《措施》鼓励县(市、区)旅游部门、国有旅游企业承办对外营销活动。凡是组织5家(含)以上A级景区和5家以上旅行社在省外主要旅游客源地举办旅游促销活动,规模在200人以上,并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单次活动最高不超5万元的奖励。开发具有武夷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并获国家旅游相关部门授予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的奖励。

加强与国内一流OTA企业合作,做好大武夷旅游品牌核心价值提炼和推广;实施精准营销,深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港澳台和东南亚等境内外重要客源市场;对来南平市采风的省级以上媒体记者、摄影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个人有效证件,给予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优惠(不含体验性项目)。

优化环境设立专项资金

为改善涉旅企业投融资环境,南平市还将从南平市百亿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20亿元以上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有特色、前景好的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省、市重点旅游项目,参照“南财外〔2017〕7号文”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每年,市里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品牌创建奖励、旅游宣传促销和“引客入闽北”奖励、开发旅游商品和特色旅游产品奖励等,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快县(市、区)旅游机构整合,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充实旅游管理和执法队伍,统筹整合旅游行政、事业、武夷旅游集团及相关旅游企业等各方力量。(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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