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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朋友圈推销减肥产品 五人获刑
2019-05-06 09:06:5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进价只有几十元的减肥产品,经过朋友圈的精心宣传推销,华丽“变身”之后,卖出了几百元的价格,一些微商追逐高额利益的同时,却忽视了产品本身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是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兰某敏、陶某芬、李某星、张某、熊某花等五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被告人兰某敏、熊某花等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缓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兰某敏利用手机微信建立“丹颜氏纤纤瘦精英群”等微信群,推销生产者为陕西省西安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的“美嘉拉”(中药酵素减肥胶囊)和生产者为广东省肯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纤纤瘦果蔬酵素片”,以及生产者为日本RAPAS株式会社的“果蔬粉”的减肥产品。被告人兰某敏在手机微信群中以授课、广告方式,传播减肥产品的代理及减肥效果的内容,推销“美嘉拉”等减肥产品,发展陶某芬等人为下线代理人,进行非法营利。而后,陶某芬等人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推销,非法获利几千元。经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鉴定,“美嘉拉”、“果蔬粉”等减肥产品为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敏等人明知所推销的产品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为牟取利益仍继续推销,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连菲 毛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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