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敏和张某青二人因驾驶黑校车非法超载行为,判处危险驾驶罪。吴某敏判处拘役一个月,处罚金1000元,张某青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处罚金1000元。这是武夷山查处的首例超载行为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 2019年3月26日7时许,吴某敏驾驶普通客车和张某青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运送小学生,现场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勘查,小型客车核载7人,实载12人,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4人,实载24人。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吴某敏雇佣犯罪嫌疑人张某青一同驾驶客车接送小学生上下学,每天早晚各两趟接送35名小学生从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回潭村到武夷山市五夫镇朱子小学,二人的行为均属超额搭载。(吴骁 彭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