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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公开征集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十类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类: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跟踪贴靠、曝光隐私、诬告陷害或在有关场所贴报喷字、拉挂横幅、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付财物。 6.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以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财物。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 “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1.“村霸”。在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12.“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13.“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4.“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5.“街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6.“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涉黑恶关联线索 17. 涉黑恶逃犯线索。涉黑涉恶逃犯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境外潜逃等相关线索。 18. 其他涉黑恶及关联线索。和黑恶势力相关联的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线索,使用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手段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线索,及其他涉黑恶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1.网站举报: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武夷山市公安局举报邮箱(wyssjxzdd@163.com)。 2.举报电话:0599—110(24小时值守);0599—5310066(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3.举报信箱:福建省武夷山市安国大道288号武夷山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54300) 特此通告。 武夷山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