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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的政治实践——振肃纲纪
2018-12-20 08:55:45  来源:武夷微发布  责任编辑:王俊杰  

“政者,正也。”为政的目的在于使政归之于正。发展生产、增加百姓的收入是为政;恤民,省赋是为政; 而振肃纲纪是更重要的为政。朱子为政时发展生产、解决百姓疾苦政绩卓著,振肃纲纪也事迹精彩。


(一)内修外攘


当时“靖康之耻”虽已过去数十年, 但一批有民族气节的宋朝士大夫始终没有忘记这一教训。朱子虽然无法左右政局, 但内修外攘是他一生中无法回避的重要政治问题,也是他振肃纲纪的重要内容之一。


南宋建立后,因国力遭受重创社会处在动荡之中。在治国思想上,朱子站在维护国家统一、 反对金人入侵的立场上,提出了“内修政事,外攘夷狄”的政治主张。朱子认为, 修政事是基础,是攘夷狄的必备条件;而攘夷狄则是修政事的努力方向和目标, 二者相互联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修政事、攘夷狄是南宋进步士大夫和爱国人士的共同愿望,也是朱子始终坚持解决宋金矛盾的战略方针。


绍兴三十一年 (1161)秋,金主完颜亮以“提兵百万西湖侧,立马吴山第一峰”的骄横气焰,亲率60余万大军,分四路直扑临安,企图一举灭宋。十月,抗金将士于皂角林大放全兵。奉祠在家的朱子闻讯十分兴奋,作《次子有闻捷韵》四首诗庆贺。十一月,采石大捷, 金主完颜亮被部下所杀,宋军连捷,收复一些失地。朱子连续写了《感事抒怀十六韵》 等 15 篇26 首诗。这些诗作体现了他抗金忧国的鲜明整治立场。同时,朱子致书并不认识的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 陈述自己的政治见解。绍兴三十二年(1162),响应皇帝诏求治国兴邦之策,朱子上《壬午应诏封事》。这篇封事措词激烈、观点鲜明,集中表达朱子的政治主张和对现实的态度,内容包括坚决抗金、革除弊端、以顺民心、天下大治的政治主张。


朱子也有一定的战略思维。孝宗召对,朱子上《癸未奏札》,再论外攘夷狄的复仇之义,痛斥议和祸害,主张“极罢议和之议,大明黜陟以示天下,使知复仇雪耻之本意未尝少衰”。他还从军事上提出了收复中原方略:“表里江淮, 合战守端,持以岁月,以必复中原、必灭胡虏为期而后已。”朱子主战抗金复国的政见,五十九岁时有所改变,在《戊申封事》中主张正本修政、裕民持守数十年后再向北用兵。


朱子的爱国之心矢志不渝,临终之前,还念念不忘恢复中原,无限伤感地对弟子们叹息:“某要见复中原,今老矣,不及见矣。”


(二)力振朝纲


力振朝纲是朱子修明政治的重要主张。面对金人入侵,朱子一方面表明攘外的政治立场,另一方面提出修明政治的思想。而修明政治的重点是“正君心”, 希望帝王端正,约束自己,为天下做出榜样。


在修养论中,朱子提出以“修身”为起点,由修身而齐家,进而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标。从“修身为本”而言,天子与庶人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古代社会,君主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整个国家必须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君主个人的品德和修养决定国家的治乱兴衰。朱子认为君主自身“心正”对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他把“正君心”看成是国家的大根本。他反对孝宗一贯独所专决、拒谏听谗、文过饰非的做法,要孝宗“反躬引咎,以图自新”。


君主如何格心之非,朱子有一系列的言论。直到宁宗即位,朱子以帝师的身份连讲六次正君心的《大学》之道,力劝新帝要正心修身。他对宁宗提出要求:无论清闲安逸,都要留心含蓄的暗示或劝告。小而皱眉头念虑之间,大而号念升贬之时,一言一得,必作反思;一念一虑,必计得失,都要想想是否对修身有害。 朱子这一思想虽然基于伦理道德规范,但明是非、别善恶,目的是“举而措诸天下无难关”,不失为改变当时局势的有力措施之一。


(三) 治吏安民


朱子生活的年代, 朝政多为权臣把持,内忧外患、积弊丛生、灾异频仍、财赋日窘,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因此, 朱子把革新政治、 清除积弊作为为政的当务之急。


朱子治政有一句名言,叫作经世“亦只是随时”。经世就是治国应从当时的实际历史条件出发,时世变了,治国的方略也应随之有所改变。


首先,朱子的政治革新方向很明确。他认为法制等方面的变革是“势自是如此”。就是说,变是“势”的需要,即某种历史条件所造成的必然性,人们只能顺着这个势进行革新, 而不能置之不顾, 即使是君主、圣人也不例外。圣人不同于常人的地方, 是圣人能顺着这个势,做到恰到好处。


朱子对变革思想的正确性深信不疑,认为“天下无不可为之时”。但又认为实际变革时,要审时度势。一方面有必可做之理,方去做;另一方面,因为改革是“势自是如此”,合乎“势”的要求,应当顺势去做。所以,朱子认为后代对前代治政的变革,是理所当然、义不容辞的天职。他主张政治、科举、经济、军事等方面都应针对时弊进行变革。


其次,对权臣把持朝政表达极大的愤慨。朱子在吴明可、范如圭等神道碑中,表达了对秦桧的痛恨。朱子认为秦桧对南宋朝政的危害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造成人伦不明、人心不正、是非不分、善恶颠倒。


第三,整肃纲纪,打击贪官污吏。朱子提倡德治,但也不否定法治的作用。 朱子在《大学章句序》中指出:“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目的在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朱子把“化民成俗”当作“国家之意”。朱子在《戊申封事》中大声疾呼:“纲纪不振于上,是以风俗颓弊于下,盖其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为尤甚。大率习为软美之态,依阿之言,而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为得计。”他深刻地揭露了纪纲废弛、风俗腐败的各种现象, 指出从君至臣,大多不公不正;从宫省至朝野,忠邪杂进,刑赏不分,徇私舞弊;小到非礼、不顾廉耻,大至违法犯罪、造谣生非等等。明确指出废弛的纲纪、腐败的风俗不仅造成了邪恶充斥、是非不分、公私不辨,而且使刚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遭群讥众排、恶语中伤。贪官污吏、结党营私者既不能废罢,克己奉公、贤能志士又不能被任用。朱子认为,“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则亦未尝不痛心疾首,而不敢以识者之虑为过计之忧也。”朱子不仅为朝廷治政提出良方,而且在自己的为政实践中落实这些主张。在任地方官时,朱子十分痛恨那些为所欲为、欺凌百姓的豪强污吏,采取有力措施打击不法分子,为百姓主持公道,谋划福祉。在漳州任上,朱子下令各县的县丞、主簿、县尉必须逐日到长官厂议事。为防止朋比营私,采取“对移法”,即强行调换多年掌管财赋肥缺的猾史;发现漳浦县从事郎傲慢废职,当即上表弹劾;对不关心民瘼、坐地勒索民财的州吏给予撤换。绍兴府差指使密某到平江府押米一万三千石,朱子调查发现四千一百六十石米不足量,甚或掺杂泥沙,当即扣押密某审查,并追回所盗济米。他六劾台州贪官,为民请命,受到当地百姓的称赞。


朱子针对不理民事、压制诉讼、推诿塞责、营私舞弊不作为的官吏深恶痛绝,尖锐指出:“当官者,大小上下,以不见吏民、不治事为得策。曲直在前,只不理会,庶几民自不来,以此为止讼之道。民有冤抑,无处申诉,只得忍遏。便有讼者,半年周岁不见消息,不得了决,民亦只得休和,居官者遂以为无讼之可听。风俗如此,可畏!可畏!”他认为,天下大“病”不堪,是“贤不在位”,各级官吏结成了一张官官相护、层层盘剥的关系网。他责问皇帝:“今日之监司狼藉,肆虐以病者谁? 则非宰相台谏之亲 旧宾客乎?”明知诤言于事无补、于己无益,朱子还是向皇帝揭露奸佞恶行,可见朱子之刚直,希望重整朝纲的心情之迫切。


整顿吏治的目的是弘扬正气,重用人才则是发挥正能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朱子在用人方面,提出改“人自择官”为“为官择人”,即根据职位需要挑选适当人才,用人不可求全责备。他欣赏陈俊卿的用人原则,即“略人细过而取其大节,去己私意而徇夫至公”。朱子治漳州时,发现龙溪知县翁德广为人正直、 勤事爱民,上状举荐给予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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