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武夷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系统化,全面推进各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举措。近年来,由于该院未检工作出色,南平市人大代表、上级检察院领导多次前来视察并给予肯定。 情理交融 附条件不起诉背后的温情 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再次走访观护帮教未成年人刘某,对其帮教情况予以考察。给“犯糊涂”的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是该院未检科检察官们的希冀,他们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培育法治绿荫,让他们更加自重、自爱、自尊。 针对涉罪学生家庭普遍存在的监护不力、教育不当或者关系紧张等问题,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案件中,均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对家庭成员(主要是监护人)进行教育等手段,帮助他们改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 同时,联合武夷山市小茶苗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办案人员、监护人共同组成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书,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帮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