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车辆码表速度显示为174码的朋友圈举报截图引起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注意,在调查相关情况后,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交通违法处罚。 据了解,2021年01月27日下午,驾驶员陈某某驾驶小型汽车从武夷山市度假区沿快速通道往南平市站方向行驶的途中,在车辆码表速度显示为174码时由后座朋友拍照,随后在行驶途中发朋友圈,并配文“起飞”二字,而该路段限速为80公里每小时,超过规定时速80%。 在接到举报后,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介入调查,最终对陈某某依法处以扣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王鹏靖 彭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