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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的教育思想——教育阶段论
2019-01-10 08:53:1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朱子作为教育家,被学者视为“我国古代第一个把儿童教育、青年教育和成人教育,作为一个统一过程来关注的人”。这个“统一”的过程,合起来看,实际上就构成了终身教育;分开来说,表现为教育阶段论的不同阶段。从施教对象来看,形成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这样一种不同的环节,从而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教育链。朱子的教育理论,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人,有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在理论上,体现为不同的道德教育阶段论。


(一)婴幼儿阶段——家庭启蒙教育


从理论上说,实施教育者最好是从事教育的专门人才,但由于人类现实的家庭婚姻制度,使家长不可避免地成为孩子最早的启蒙老师。历史上著名的“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儒学故事,是儒家学者重视童蒙教育,坚持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应该从幼儿抓起,应从家庭起步的一种体现。朱子本人就幼承庭训,得家学之传。他曾自述说:“以先君子之余诲,颇知有意于为己之学,而未得其处。”“为己之学”,指的就是诚意正心,笃实践履的孔孟儒学。由此可知,幼时的家庭教育是朱子获得儒学思想启蒙的源头。


正因为有幼年习学的经历,朱子方能成为历代儒家学者中最重视童蒙教育的理学家和教育家。在这一方面,他有理论、有实践,因而也最有成效。


朱子在理论上继承了北宋理学家程颐提出的“养正于蒙,学之至善”的思想,他认为德育应从“能食能言”的婴幼儿开始实施。


朱子认为,童蒙教育阶段是“作圣之基”,也是人的一生中知荣辱、养良知、培其根、固其本的最重要阶段,其核心内容就是道德教育。朱子认为培根固本、童蒙养正的婴幼儿教育思想,是用良好、健康的教育方法和道德理念教育婴幼儿,使他们从小就能构筑起一道知耻明辱、存善去恶的道德防线,以此抵御外界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


(二)小学、大学阶段——学校教育


在经历了幼儿家庭教育阶段之后,人就进入了学校教育的阶段。朱子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把学校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这两个阶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朱子认为:“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人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又说:“古之教者,有小学,有大学,其道则一而已。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


朱子落实在教育实践中,以儒学德育观的基本精神为指导,结合当时社会的特点和需要,并根据自己的实践和期望,以一位大学者的身份,亲自编纂了大量的适合少儿阅读的启蒙读物,如《小学》《童蒙须知》《训蒙绝句》等。


《小学》成书于宋淳熙十四年(1187)朱子在武夷精舍讲学之时。此书原封面就名为《武夷精舍小学之书》,是专为儿童编写和刊印的教材,也是一部以德育教育为主的启蒙读物。书中贯穿了程颐的“养正于蒙”、朱子的“作圣之基”的教育思想。其主要内容就是儒家的忠君、孝亲、守节、治家等方面的格言和故事,涵括了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伦理思想,以及传统的荣辱观等诸多方面。朱子希望将此“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以期达到“习与知长,化与心成”的目的。


通常认为,朱子所创建的书院,均以招收“大学”阶段的学生为主,如武夷精舍和考亭沧洲精舍等。但在这两所著名的书院中,实际上也有招收童年弟子的实践。如魏应仲、吴浩、蔡杭、祝穆、祝癸、刘席、包恢等从学朱子时,均为七八岁的童子。朱子在以接受成人教育为主的书院中开设“幼儿班”,实际上是将其“作圣之基”的理论付诸实践的一种尝试。


十五岁以后,则是实施“大学”教育的时期。朱子说:“及其十有五年,则白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


朱子认为,小学阶段是大学阶段的基础,小学以“涵养成就”为主,“大学之道只从格物做起”。“是以大学之道,特因小学已成之序,而以格物致知为始。”这就是朱子在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时,不提小学阶段的涵养而只从大学阶段的格物说起的原因。


《大学》并非只是人生“十五岁”入“大学”阶段以后的学习课本,而是人生必须终生服膺的道德学说。《大学》的“格物、致知”只是“大学之道”的起始,加上“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所谓“八目”才是完整的大学之道;而“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即所谓三纲,则是大学之道的教育目的。明明德和止于至善都是从“明天理”的道德学说而言的,亲(朱子认为,应读为“新”)民,则是从受教对象而言。这里的“民”,与我们现在所说的人民群众可能有所区别,但结合下文所说朱子的社会教化实践来看,肯定不是仅仅限于“十五岁”以后进入“大学”的这一部分“大学生”。从这个意义来说,《大学》是“大人”之学、成人之学,是封建社会终身教育的经典教科书之一。


(三)社会教化与终身教育


朱子认为,坚持道德教育应从童蒙阶段开始,道德教育同时也是终身教育。他把孔子的“行已有耻”思想发展为“行已有耻,则不辱其身”的道德理念,并将此理念贯彻到他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系列实践中。


《小学》一书,本为儿童所编,因其中多为做人应终身遵循的道德理念,故在教学实践中,朱子往往把它作为辅助教材,让那些在书院中就读的“大学生们”学习。在学习方法上,朱子根据年龄阶段不同而有所区别的要求,提出不同的重点。对精力旺盛的青年人,应“无书不读”,博览群书,博观约取;对老年人来说,则应“择要用功”。做人的道理、道德理念必须贯彻人的终身,不分年龄段,这是“同”;而学习的方法则要因年龄的不同而改变,这是“异”,这便是朱子教育阶段论的辩证法。


为匡救南宋社会世风日下的世道人心,朱子十分重视社会教化的作用,并将其列为与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这种认识还贯彻到他在各地从政时所推行的敦励风俗的条例和乡规民约等社会教化的一系列措施之中。至于如何敦励风俗,朱子主要着眼于挖掘南康的历史文化资源,表彰当地以忠孝节义道德风范闻名于后世的历史人物,以扭转当地百姓迷信佛教、子弟抛弃父母遁入空门的民风。将儒家典籍通俗化,用以敦励风俗,把孔子“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的思想广泛播向民间,是朱子在南康军推行教化的治绩之一。朱子还要求百姓广泛诵读《孝经》,从而使儒家经典不仅仅局限于书院、官学的课堂之内,而是广泛地、迅速地以一种通俗化、大众化的方式向民间传播,这在儒学传播史上,在古代终身教育史上,都可以说是一个创举!


朱子在浙东提举任上,主要是救荒。他将劝诫富户出钱出力与敦励民风结合起来,鼓励富户“心存怛侧,惠及乡间,出力输财”,认为此举有助于 “养成间里睦姻任恤之风”。朱子在漳州任上,面对“政由教化未明,风俗薄恶”的现实,为敦励民风,厉行“到郡,即颁礼教”,采取了约民以礼、政教并举、劝谕百姓、打击邪恶等一系列措施。


北宋陈襄的《劝谕文》是一篇著名的以振兴社会道德教育、美厚社会民风、复兴礼义之俗的政论短文。朱子对此文极为赞赏,略加改动,加上原文注解,并作跋语加以“揭示”,改题为《揭示古灵先生劝谕文》,张榜公示,晓谕民众,希望“为吾民者,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妇有恩、男女有别、子弟有学,乡间有礼,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无堕农桑,无作盗贼,无学赌博,无好争讼,无以恶凌善,无以富吞贫,行者让路,耕者让畔,班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则为礼义之俗矣”。


(摘自《朱子文化简明读本》福建教育出版社 兰斯文主编)(第二十二期)


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


释 文:不要贪图不合法的财物, 遇到合乎义理的事要遵从并积极参与。 时代价值:自律;自省 画 解: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


文:不要贪图不合法的财物,


遇到合乎义理的事要遵从并积极参与。


时代价值:自律;自省


画 解: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


朱子在《小学》中,讲了这么一则故事,读来发人深省:崔元玮是武则天朝中的宰相,他的母亲曾告诫他说:“我的表兄在朝做官,他对我说:‘儿子在外当官,如果有人来告诉我,他很贫穷,日子过得很艰难,这是好消息;如果听到他钱多得用不完,穿着锦衣绣服,骑着高头大马,这是坏消息。’我认为这是真知灼见。近来看到亲戚家中做官的人,钱财大把大把交给父母,完全不过问这些钱财的来路。如果是俸禄中的节馀,这是好事,如果是不义之财,能用得心安理得吗?”元玮遵奉母亲的教诲,居官清廉谨慎,受到人们的称赞。崔元玮遵从其母所教,并非仅仅是孝道使然,更是循理而行。即做好合理之事, 听从合理之言。


(本文摘自《朱子家训》故事国画注解图书,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方彦寿注解)


观书有感二首


宋·朱熹


(其一)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其二)


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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