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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故事”讲法律“大道理”
2024-04-25 10:13:4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你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日前,南平团市委、松溪团县委和县检察院等部门携手打造的“防校园欺凌”宣讲课,在河东乡兴业希望小学开讲。课堂上,检察官化身法治宣讲员,通过鲜活的案例,拉近学生与“法”的距离。

近年来,松溪县检察院依托“松溪讲习班”,在强化基层法治宣讲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创新打造法治宣讲新模式,把生动的课堂搬到街头巷尾、农家庭院中,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需求在身边就能满足,难事愁事在身边就能解决。

“原来检察院的‘支持起诉’职能是这个意思。”“你们提供的法律保障,让我们在工地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在茶平乡吴山头村,该村平安指导员彭华通过讲解案例,向村民介绍关于“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的法律知识,让老百姓了解在受到侵害时如何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

今年1月,县检察院20名平安指导员下沉至40个行政村,让“坐堂办案”变“出门问诊”,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倾听群众呼声,提高普法质效,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宣讲与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有机结合。

同时,在办案过程中,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因身体状况无法到检察院配合询问调查,县检察院开启了“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做笔录、上门听证、上门法律咨询等便民司法服务,确保法治教育“每案必教”、法治宣讲“不落一人”。

“用乡音传递‘党音’,用‘家常话’代替‘书面语’,把更多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松溪县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萍表示。(范鑫琳 叶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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