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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首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
2018-06-26 08:42:24  来源:武夷山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为加快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保护武夷山宝贵的生态资源,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重点区域的保护,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先后在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夷山东湖水利风景区和武夷山景区三个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结合地域特点,着力防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据了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的做法在全国属于首创。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的做法主要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景区突出对山体林木的综合保护,东湖水利风景区突出对水资源的保护,因这三个地点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保护压力巨大。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段视频短片来进一步了解一下这三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的概况及生态环境资源介绍。

为了充分发挥这三个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的职能,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法院、公安局分别从打击、宣传、协作三方面形成联动、会签文件、建立机制、联合执法,为武夷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建生态武夷。

一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了关于联合保护生态资源的文件,如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与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并联合法院在保护区内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与法院共同聘请保护区25名护林员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微宣传员”,与此同时聘请10名武夷山市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生态专家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生态矛盾纠纷化解、生态资源保护提供专业性意见。

二是加大对涉生态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内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并探索修复性司法,督促、监督各乡镇、街道、场、景区在拔除违规违法开垦茶山茶苗后及时造林复绿。自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以来,我院共办理区域内涉及生态犯罪案件38件56人,均作有罪判决;如,2018年我院审查起诉的程某在国家公园范围内毁林种茶的刑事案件,法院做出了一年六个月的判决。

三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对司法保护示范区内发生的涉生态的疑难、重大案件的研究与探讨;如针对东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存在和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村民违规进入水库电鱼、游泳、捕捞以及村民非法使用枪支等现象进行了探讨交流,拿出解决方案。同时邀请水库周边行政村村主干参加联席会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利用节假日、圩日,积极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开展法律宣传,自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以来,共开展法律宣传30余场,发放林业宣传手册115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到了近万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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